可以很肯定地说,从来就没有“农村头胎女孩二胎男孩政策”。即使是当年的生育政策,也只规定了“农村第一胎是女孩的,可生育第二胎”的政策(部分省市)。
但由于确实存在着“第二胎是女孩的就终止妊娠”的做法,特别是在农村,“重男轻女”的存在,使男女比率的失调成为了事实。正是因为这些,政府加大了人为干预的力度,严厉打击“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其目的,就是为了均衡男女性别比。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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