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说以后拆迁,房子我没有份??是这样吗?

我结婚后与姐姐分户了(姐夫是入赘在我家的),我与自己父母的户口分在一起,那我还有批地基的份吗?现在都住一起的(父母家),那我父母自己造的房子拆迁后,我还有份分到房子吗(地基与第一层都是父母弄的,后来几层是我姐夫他们出钱弄的,不过当时我也没有出嫁的)?

您好,父母的房屋,拆迁所获房屋应当归父母所有,同时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具有户口的居民也可能获得安置房屋。
您所述的情况,主要看宅基地权属。家庭已经有宅基地的,则一般不再批宅基地。当事人成年分户,可以另行申请。追问

两姐妹也可以另行申请的吗?现在这个房子的土地证是我爸爸的名字,只是户口与我姐分开了,然后我姐说现在这个房子的户主是她老公了,说以后拆迁没有我的份了。

追答

您好,您姐姐的说法是错误的。您姐姐结婚后,可以另行申请房屋宅基地使用权。您父亲的宅基地使用权并不自愿归你姐夫所有。
您父亲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应当归属您父亲所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1-09
父母的财产,在父母去世后你和你姐姐同样有继承权!
第2个回答  2012-01-09
对于父母那部分还有有继承份额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