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打架,签了公安局的调解协议,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关于医疗费的问题,调解协议里面也没包(当时不懂,稀里糊涂就签了),问现在还能要求立案吗?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要求公安部门对另一方依法处罚。  

当事人提出起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起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二)委托起诉或者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四)起诉状原本和与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  

(五)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1、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订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2、如果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可以不按照调解协议内约定的内容去写。
3、可以再次去当地鉴定机构去鉴定伤残等级,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2012-01-24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3个回答  2012-01-22
这种调解是自愿履行,如果一方反悔,调解就没有效力。另一方直接到法院诉讼。
第4个回答  2012-01-26
这个没办法,派出所的调解协议书已经生效,他不履行,你们两个只涉及到经济纠纷问题,派出所不会立案,你需要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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