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兄弟三人,我排行老二,当年结婚的时候我父亲把单位分的一套房子给我当婚房,父亲死后,我把房产证

改为我的名字(当时没有公证一说,所以老大和老三还是母亲没有签字公证),老大和老三手里也都各有一套父亲的房子,我现在自己买了套房,原来那套婚房每年出租,请问,现在来说,母亲和老大老三有权利要回那套房子么?母亲如果死了之后,老大和老三有权要那套房吗?谢谢

第1个回答  2014-03-25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那套房子父母已经赠与给你,可以公证过户,其他人就无权对房子主张产权了。追问

谢谢,可是当初没有公证,只是现在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还需要再公证吗

追答

这个您可以到房产部门问下,只要有证据证明房屋已经赠与给你,其他都比较好办。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