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兄弟三人,我排行老二,当年结婚的时候我父亲把单位分的一套房子给我当婚房,父亲死后,我把房产证

改为我的名字(当时没有公证一说,所以老大和老三还是母亲没有签字公证),老大和老三手里也都各有一套父亲的房子,我现在自己买了套房,原来那套婚房每年出租,请问,现在来说,如果母亲现在想要那套房子,母亲现在有权利要回那套房子么?母亲如果死了之后,老大和老三有权要那套房吗?谢谢

第1个回答  2014-03-25
您好,如果该套房产登记的还是您父亲的名字,那么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那么,您的母亲以及其他两个兄弟和您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可以要求按照法定的方式继承该套房产,但是现在因为该套房产已经登记在您的名下了,所以他们如果现在主张的话,可能不一定会得到支持追问

您好,也就是说现在这套房子的房产证写的是我的名字,我母亲也没有权利将它要回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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