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但每学期选课(含重修课程)学分不得超过35学分。
以山东师范大学为例,学生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及个人学习发展规划选课。应优先选定必修课。对于有前后关系的课程,应先修读先修课程,再修读后续课程。选课由学生通过学校选课系统进行,分预选、正选和退补选三个阶段。
每学期第15周开始下学期课程的预选。预选时,任选课程选课人数不足20人的课程不予开设,必修和限选课程选课人数不足是否停开由开课学院决定,学生须及时改选其他课程。新学期开学前两周为退补选时间。选课一经确定,不得退选。学生每学期选课(含重修课程)学分不得超过35学分。
扩展资料:
大学课程学习要求规定:
1、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获得规定的学分,学校准予其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
2、学生已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且修业年限超出学校允许的最长修业年限的,经学校审核后作永久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3、学生在主修专业已经修读过的课程,教学要求和学分不低于辅修双学位专业的课程,成绩在70分以上者,可申请免修,由辅修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认定。
参考资料来源: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规定
等于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