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1-22
程序正义是美国宪法中的基本精神。如果仅凭多数人的意见就可以将一个人定罪,即使可以实现实质正义,但是这样会被滥用,这是逐渐被抛弃的不合时宜的有罪推定的体现。程序正义是可见的、具体的,所依赖的是制定好的程序,而非法官的情感判断。自然我们希望可以达到抽象的实质正义,但是只有在保证程序正义后才可能达到实质正义。否则舍弃正当程序而取实质,于个案而言,可能是合适的,但于长远普遍的司法,则是有害的,因其损害了法律存在的本义。法律存在是因为实质正义难以衡量裁断,故而采取程序正义为法律运行的形式。可以参考罗尔斯的《正义论》。也可以看一下美国以程序规范行政权的《联邦行政程序法》,1946年。
第2个回答 2011-11-23
我觉得你的意思是在了解到事实后觉得结果正义比程序正义好,可是在大部分情况下,很难了解到事实真相,那么保持程序正义就很有必要了,只有保证了程序正义,你才能有信心的说在程序的基础上所得出的结论是最接近事实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1-23
如果是众人都有罪而他无罪呢?在这里你只是从单个角度出发去看,法律是为了公正,公平的。是为了保护所有人的。而且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程序正义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这样也避免了冤假错案。你看中国就没有程序正义吧!但是你看看中国出了多少冤假错案。
第4个回答 2011-11-23
程序正义也是正义,而且程序正义是必不可少的,现在很多冤假错案就是因为没有程序正义造成的,某种程度上,程序正义比实体正义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