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课外艺术实践活动,激发广大少年儿童的艺术兴趣与爱好,提高艺术才能,坚持贯彻实施我区“三特”工程,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发现、培养、选拔各类优秀艺术人才。现将我区2011年中小学生艺术小人才比赛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分类
1、音乐、戏曲类;
2、美术书法类。
二、比赛分组
1、小学:
低年级组(小学一、二年级)
中年级组(小学三、四年级)
高年级组(小学五、六年级)
2、中学:
初中组(初一、二年级)
初三组
高中组(高一、二年级)
高三组
(美术书法类设初中组和高中组)
三、比赛项目
一 音乐、戏曲类:
1、声乐:演唱歌曲一首(通俗歌曲不得参赛),只允许使用CD光盘伴奏。
2、器乐:演奏乐曲一首,限时3分钟。钢琴、架子鼓、古筝由大赛统一提供,其他乐器自备。(报名时注明演奏乐器名称)
3、舞蹈:表演舞蹈一段,限时3分钟,只允许磁带和CD光盘伴奏。
4、综艺:表演戏曲、曲艺、小品等自选作品片断,限时3分钟。(请注明表演类别)
5、主持:表演主持(含朗诵)自选作品片断,限时3分钟。
二 美术书法类:
1、绘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命题绘画一张。中学生画种包括水彩水粉、国画、版画、工艺雕塑、美术设计等;小学生画种包括水彩水粉。
2、书法篆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命题作品一件(不含硬笔书法)。
3、陶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命题陶艺作品一件。
(比赛用纸统一配备,其他自备。陶艺参赛选手必须自备垫板一张)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