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老板突然说要签定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 合同厚厚的有十来项页,更离谱的是保密协议里最后一项提到,不管员工以任何方式离职后,5年内不得从事同行或类似的工作,否则要向公司一次性支付10万元违约金,经协商后现在改成了,2年内,违约金为5万元,公司向员工支付保密费为0。我还是没有签,如不签,即让你马上走人。明天周一了,公司会第一时间让我们签的。
请专业人士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你的意思是我现在可以放心地签这份协议,离职后也可以从事同行,公司完全约束不到我。
追答当然最好是不要去签了,我的意思是即使签了效力也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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