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打架致对方轻伤,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表哥和他的邻居彼此有矛盾,他邻居长期滋事,我表哥也多次报警却不能制止他的行为。上次喝醉之后又无理取闹,我表哥一气之下找了几个朋友和他打了一架。结果他被打成轻伤。派出所在做出向我表哥罚款5000元后,又要追诉法律责任。请问,我表哥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构成故意伤害罪?这样的事情能不能作为民事调解解决? 如果对方死咬不放,我表哥会不会因为刑事责任而坐牢?请告知.不胜感激.

在下是警察,你所说情况如果属实,那么有一个问题,您当地公安机关是如何做出罚款决定的。如果你表哥是违法了,那么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5000元这么高的处罚规定,如果适用刑法,那么也应该是公安机关派出所做出决定,且罚款超过200派出所就没有权利,你所说的情况是否为当时在公安机关进行了调解,如果进行了调解,那么5000就是对对方的调解补偿款,而不是罚款,这样的 情况按法律规定可以调解,就在公安机关就可以,当然法院也可以以提起民事诉讼为理由进行法庭调解,你表哥把对方打成轻伤,已经涉嫌故意伤害,可以被刑事拘留,如过本案对方被打的证据确实从分你表哥就会被定罪判刑,这要看本案各方面证据的情况了。如果对方不是主动挑衅你表哥和他哥们导致被打,或者没有证据证明是因对方挑衅导致你哥这一方动手打人,那这个法律责任就必须由你表哥承担,但是需要说明即使公安机关对本案进行了调解就没有理由再追究其他责任,只能由被打伤的一方在其不满意公安机关调解的情况下主动去告你表哥由法院进一步判决。二楼的网友不懂法律,瞎说,我看到他的这一段内容已经回答了别人三四个问题了,他居然都不知道是错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8-24
轻伤案件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双方调解处理,
二,作为刑事案件在法院判.
三,由受害人自己举证到法院提起自诉,如果自诉的话属于自诉案件,你去法院告对方,法院才受理,法院不会主动追究对方的责任.

对于轻伤的案件是可以调解处理的,前提是双方对赔偿的金额都满意.

如果调节不成,派出所就会把案件移交到刑警队按刑事案件办理,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同时还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医药费等损失.

故意伤害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象你说的这种情况,对方有错误在先,一般不会对你表哥处理过重,即便被起诉大概也会判个缓刑.
第2个回答  2007-08-24
你好``!

首先二楼这位朋友所称“由检察院以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的说法是错误的,本人不赞同。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国家集体和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检察机关才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案中的民事赔偿问题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虽然对方在事情发生前有过错,但你表哥组织人员打伤别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如果司法鉴定对方是轻伤,对方不愿意调解,而要求起诉追究你表哥等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你表哥等人就会面临着要承担故意伤害罪(轻伤)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建议你表哥主动向对方沟通或通过法院调解,主动赔偿对方的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等费用,争取对方的谅解或人民法院从轻处理,最好争取到免于刑事处分的结果为宜。
作为邻里关系,以和睦为重,相邻是个缘。自己的行为虽然不对,但也应告知对方发生此事的原因。矛盾可以通过情,理法来解决和处理,用不当的方式只能是矛盾激化。造成对大家都不好的结果。
第3个回答  2007-08-24
如果鉴定为轻伤就要负刑事责任了,会由检察院以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加害人的刑事责任,赔偿的请求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特别注意的是我国司法实践中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请求是不能有精神损失费的,原因很多牵扯法理等,知道就行了。如果对赔偿数额不服可以就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上诉,法院一般会支持住院费、医药费、交通费、陪护费、营养费、伙食费、误工费。
按照法律规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的好的话,也有可能缓刑。赔偿问题,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赔偿。也可以协商解决。赔偿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来进行。比较繁杂。建议到律师事务所详细询问。
第4个回答  2007-08-24
如果是轻伤就不会有法律责任,好好跟警察沟通把,我们有个同事在饭馆被饭馆的人打的头缝了几针,结果饭馆和警察熟,赔了8000完事,据警察说如果咬住不放,最多判拘留15天,托下人几天就出来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