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线员工工资问题,尤其是节假日(周末星期六和星期天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大家都知道,生产线员工基本都是天天(一个月30天)上班的,遇到特殊情况还得额外加班赶工。我们厂(我踏入社会才两年,这是我第二份工作)星期六星期天没有加班啊,我第一份工作星期六和星期日是有双倍工资的,国假是三倍工资。 现在这份工作是:你不上班(国假)不给你当天工资,考勤奖励(上满一个月有50元全勤奖励)没有。国假那天上班是两倍计算的,周末没有双倍工资。2011年2越2日到8日为国假,我们大年初二到初六,按正常出勤我们都是8个小时,但每天我们是12小时,而且也是按两倍计算(他不管你是8个小时也好还是12个小时也好,都是一天,而且也是按两倍计算的,平时非假期12小时多的4个小时还算加班)。
这违背了劳动法没有?他星期六和星期天我们也正常上班,是不是该按两倍计算?国假该按三倍吧?国假可以不用上班是吧?而且不能扣国假当天工资是不是?

十几年前,我看到的是在东莞许多的人找不到工作,好不容易有个工厂招工,人们就半夜排起长队。现在不同了,一个《劳动合同法》让大家都成了老板,但谁会是工仔呢?
我的意思是每个人都要珍惜工作的机会,“吃亏是福”是个真理。只看到加班费的人注定一辈子都得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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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08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2个回答  2011-11-02
是不应该的呀,找他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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