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是我们送到公司的,但是当时不懂法所以没有让公司签什么收条,现在公司否认收到认定书如果驳回工伤认定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追答不是你的过错,是社保局程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应该告诉你送达应该有回执。
行政执法中有关法律文书的送达,比照民事诉讼有关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对文书送达作了详细规定:(1)送达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2)送达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交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单位目前的做法用意很明显,借此为由故意拖延。先看看事情如何发展,比如公司提起的行政诉讼能否受理,或者受理后审理的情况在做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