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怎么计算?

我去年11月1日来到公司,今年2月签合同。昨天老板说我被解雇了,让我一个月以后(即11月4日)离职。我提出要另外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老板不同意,说我签合同不到1年,不做任何赔偿。请问我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楼“常鑫20”的回答有5点错误,概念都没有搞清:
1.“新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中”:劳动法从1995.1.1实施起至今就只有唯一的一部,并未更新。2008.1.1起实施的是劳动合同法,这是一部与劳动法完全不同的新的法规。
2.“一年期限的合同,最长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一年期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最长应当不超过二个月,不是一个月。
3.“如果单位是3个月后签合同,合同是违法的。”:应该是单位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不能说合同是违法的。
4.“如果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你离职,属于正常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不能代表解除劳动合同是正常合法的。提前一个月通知仅仅与代通知金有关。
5.“除非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违法,公司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劳动者不严重违法公司规定公司同样可以合法解除合同,前提是公司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并遵守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

以下是我对此案例的回答:
1.单位未在你入职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单位应当支付你从2010.12.1起到2011年2月你签订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
2.单位属于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工龄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二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你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28

《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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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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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03-04

试用期工资要怎么算?

第4个回答  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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