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多少?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多少?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多少,要看具体的伤残鉴定等级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的。
2、如《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三十五条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其所在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应当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基本养老金时,工伤职工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第三十六条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收回《工伤证》并交至经办机构,办理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一)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9-27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2个回答  2011-10-12
工伤保险基金无需要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属于由所在的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的工伤赔偿项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0-12
伤残等级不一样,标准不一样,另外各地的标准也不一样,举个例,在上海的话:
10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个月X本人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个月X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9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
第4个回答  2011-10-12
根据你的伤残等级,以及当地的标准,会有不同。
如你想知道具体数额,需提供,伤残等级及归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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