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需要办理助学金,货款等可不填写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怎么写参考【百度经验】: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的填写要求明确如下:
1.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
2.到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必须有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必须为当年方有效】;
3.到家庭所在地县(区)级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必须有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必须为当年方有效】;
4.如有低保证、下岗证、烈士、孤残等证明请复印在调查表背面;
5.此表须一式三份,三份均需原件(监护人及本人签名均需手签)。
6.此表须由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签署意见,经办人签字确认及写明联系电话,加盖公章方为有效,无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签章的一律不接受认定。
学校将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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