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 男方给女方买的房子 房产证以及买卖合同都只有女方的名字 现在男方想强行加上他的名字,请问怎么办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好几年前,正当我妈妈和爸爸离婚后,伤心欲绝的她碰到了自认为是“好男人”的朱,那时候朱不是很有钱,但是刚开始追求我妈妈的时候对我妈妈和我很好,我妈妈也觉得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第二次幸福最重要的是对我很好,但是随着朱事业的发展,他有钱了,他变了,变得经常和我妈妈吵架,甚至在外面找女人,我当时还小,也不懂一个女人在深夜里一个人独自掉眼泪有多伤心,最后我妈妈忍了,还是每天早上起来给他做饭,把他一身打扮的干干净净(他没遇到我妈妈之前很邋遢),过后朱变本加厉的和我妈妈吵,有时候撒谎说出差 其实是和另外女人出去了。那几年的情况真的不是用惨和痛苦可以形容的,也不是几个字就可以说明白的。 (男人有钱了真的都会变坏吗?)
03年,我妈妈正式和他离婚,第二次婚姻宣告失败。(当时朱已经是我们县城小有名气的企业家) 协议签订 每个月给我们母子生活费 并交纳我的学杂费等、
04年 朱生意越来越好 可能良心发现 找到我妈妈 给我妈妈在X都买了一套100多平米的房子 但是买的时候 可能是老天有眼 朱没有带身份证 最后只好写了我妈妈一个人的名字(包括买卖合同都是我妈妈的名字) 并且当时他们已经离婚 并没有恋爱关系或复婚。
07年 我长大了 知道了什么都要靠自己 朱已各种理由拒绝给抚养费 并无耻的说我们母子当初是为了他的钱 并且把我和妈妈用的买一笔钱都算的很清楚(商人就是商人 很佩服他的记忆力)、
09年 我妈妈觉得实在对他不能忍受 便想停止和他们一切来往和联系(前几年中妈妈和朱有联系)我觉得男人真的不可以无耻到这样,朱给我们生活费的时候说过,如果我妈妈找另外的男朋友或者男人,就拒绝给予我们任何抚养费或生活费。(我想问难道我妈妈不可以寻找自己的幸福 而永远要被你栓住吗?)
2010年 朱在外面和其他女人又发生离婚财产纠纷 发了一封快件给我妈妈 内容如下:
XXX:请你在04年我在X都给你买的房子 房产证上面加上我的名字 如果不加上 我会起诉你 并要求返还我当时给你买房用的钱以及其他费用 共计740321.52元。
落款人是:朱
看到这封快件时,我这么多年的冤屈,悲凉,愤怒全部涌上心头,但是我知道我不是朱的对手 他有钱 很有心计 而我只是一个刚出生社会的女孩子。
所以只能通过网络传达到好心人那里 希望能得到帮助。
如果朱真的起诉我妈妈,要求加上他的名字,请问他可以吗 以及叫我妈妈赔偿,应该怎么办。
现在家里很穷,除了这套房子就什么都没有了。

谢谢网络里的好心人: 一个弱小的求助者、

当时朱和你母亲已离婚,是赠与你母亲的财产(房产)并且进行了房地产登记你母亲个人名下,你母亲如果当时没有书面承诺作为他们共同财产可以不同意在房产证上添加朱的名字,法律会支持你母亲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0-13
从法律上讲,撤销合同只有以下几个条件,1 显失公平 2 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这有一个前提,就是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姓朱的当时存在这种情况吗?你要想清楚。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综合你的情况,朱某当时清楚地认识到买房要用身份证,他为了贪图方便而使用了你母亲的身份证登记,所带来的后果应该清楚,买房的时候双方有没有约定买房后要将朱某的姓名补上?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可以拒绝将朱某的名字加上。但是朱某可以要求你母亲返还购房款,因为他可以说买房钱是借给你母亲的,不过你能证明他在和你母亲结婚时有婚外情等情况狂,属于有过错的一方,然后良心发现买房补偿你母亲,那么就可以认为是他赠送给你母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亲近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参考资料:http://news.sina.com.cn/s/2005-08-11/16387472980.shtml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0-21
你不是朱的孩子吧?感觉他对你没有抚养义务,不需要给你抚养费。抚养费应该你亲生父亲给吧?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