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
位于北京。中心目前开展的鉴定项目有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等,现有鉴定人员43名,其中45%有高级职称,硕士以上学历16人,拥有一批国内同行业中最先进的仪器设备。
中心主要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及下级检察院送检的重特大和疑难案件的检验鉴定、文证审查等。坚持“办案、科研、培训”的功能定位,立足服务于检察机关办案,着眼于提高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能力,基础建设、专业人才、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增强。
2、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位于北京。中心在职人员300多人,有一批高科技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研究员38人,副研究员8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28人。
中心主要负责中央和公安部交办的物证检验鉴定和现场勘验工作,及省级公安机关提交或其他相关机关委托的各类案件的物证鉴定及复核工作。
2006年10月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成为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领域第一个整体通过实验室认可的物证鉴定机构。
3、上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位于上海。隶属于上海市公安局。
中心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完善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专业化的技术队伍。设有法医室、毒化室、声像室、痕检室、指纹室等九个科室。目前共有技术人员176人,其中中高级职称68人,中级职称50人。
自2007年6月起,中心已有165项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是全国省厅级公安机关第一个全专业获得认可的单位。
4、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位于北京。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是集办案、科研、培训与教学于一体的刑事科学技术部门。中心设有16个专业技术科室,共有专业技术人员178名,其中5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中心自成立以来,立足实战和专案攻坚,近10年每年检验鉴定各种案件两万多起,在许多重特大疑难案件、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群死群伤类案件的侦破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为侦查破案和法庭诉讼提供准确线索和科学证据。
5、广东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位于广州。隶属于广东省公安厅,前身为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处技术科,成立于1979年6月。1996年升格为正处级单位,2008年正式挂牌。
中心设有技术管理、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人类学、法医物证、DNA检验、手印、足迹、工具痕迹、枪弹及其他痕迹检验等专业。
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2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9人,大学本科43人;具有高级职称的35人,中级职称的27人;具有鉴定资格的有7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全国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23人。
6、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位于上海。依托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设立。建于1932年,是我国近代法医和司法鉴定的发源地。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面向全国公、检、法、司以及社会、公民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等。中心现有专职鉴定人员70名。
中心与研究所一体,围绕司法鉴定实践的重大需求,重点开展司法鉴定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的研究工作,形成多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影响的标志性成果,为司法鉴定提供科技支撑。
7、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司法鉴定中心
位于北京。是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侦查工作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并已在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了备案登记。
中心主要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的鉴定工作,具有工作所需的高素质专家型鉴定人队伍,以及先进、可靠的检测、检查设备和设施,工作场所、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8、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位于北京。依托于中国政法大学设立,前身系198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室,1995年成立“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为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经调整转制后,2006年并入中国政法大学并更名。
该所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等。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38名,具有正高级职称16名、副高级职称16名,取得硕士以上学位21人,其中24人在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
9、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位于广州。依托于中山大学设立。1953年成立法医鉴定组,1998年成立法医鉴定中心,2000年被广东省政府指定为唯一法医学专业类复核鉴定机构。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等。现有鉴定工作人员46名,其中司法鉴定人23名,鉴定辅助人员23名,拥有高素质的专家型司法鉴定团队。
2008年7月,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
10、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位于重庆。依托于西南政法大学设立。西南政法大学自上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从事刑事侦查和司法鉴定教学、科研活动,具有较好的教学和实践的基础。1986年,由司法部批准成立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中心是由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等。中心拥有一支人数达73人的队伍,具有几十年的司法鉴定实践经验和丰富的人才资源。
中心开展以物证类鉴定为主、鉴定种类齐全的司法鉴定活动。其中,笔迹和文书检验有多位知名专家教授,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是其特色。
2010年10月14日,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司法鉴定改革工作会议,研究了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的相关事宜。
我国承认的国家级司法鉴定中心只有十所,其中只有三所在高校中:分别为:
中国政法大学——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中山大学——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国家级十大司法鉴定中心: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上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广东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目前还未公布十大司法鉴定中心的详细地址,须到相关部门咨询。
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工作按照“严格依法办事、立足现有资源、统筹规划设计、合理调整布局和突出工作重点”的原则开展。
遴选出的鉴定机构必须符合经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具有高素质的专家型鉴定人队伍和先进的仪器设备、通过国家级认证认可、具备完善的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和完备的检测鉴定工作管理制度、具有能够满足鉴定业务需要的资金保障、有十年以上良好业绩。
遴选结果得到政法各部门共同认可等基本条件和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司法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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