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子现在面临拆迁,我家全是居民户口,拆迁办的说农村户口只能按照拆迁房屋的面积来补偿,我家房子60平方就只能赔60平方房票,再加上其他大概6万的补偿费用,但是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不论房屋面积大小人都多少都有200平方的房屋及近50万现金可以补偿,相比之下居民户口吃亏不少.我从网络上查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没看到有这样的规定,但最近几年我们宁波这边的拆迁确实是按照农村户口与居民户口区别开来补偿的,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是合理合法的吗?我应该如何应对?
谢谢回答,可能是我问的不够详细,我的意思是户口问题,拆迁的地方都是在我们村,由于我家是居民户口,和邻居家的农村户口在拆迁补偿上相距甚远
追答这么理解吧。既然是在农村,而你们又是居民户口。那么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你们在农村已经没有任何权益了。除了那个房子,而且那个房子你们也只是对房屋本身有权益,对那块宅基地都没有权益了。农村宅基地是归农民享有,一旦失去农民身份,宅基地自动返还给村集体,只是因为房子还在,所以村集体没有收回。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考大学进城了,户口从农民变居民了,对老家的住宅,只能修补不能推倒重建的原因。因此你们房子被推倒了,只要赔给你们重置价,也就是材料费和人工费。而其他农民享受的青苗赔偿、征地安置费等各项费用你们都是没有的。而这笔钱也就是你们之间巨大差异所在。
追问你说的有法律依据吗?法规上有的话麻烦把具体参照的条例法规名称和具体哪几条跟我说一下好吗?谢谢!我地区是宁波北仑.另象我这种情况可以享受哪些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