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农村征地补偿如何分配?

张家三兄弟,90年分户,父亲由张大抚养,母亲由张二抚养;他们的父母去世几年后,政府对其承包土地进行征收,张大得到补偿费20万元,张二得到补偿费用18万元,张三要求张大及张二把其父母所占的份额抽取出来平均分配,是否合理?

1、补偿款的发放原则。补偿款按照家庭为单位发放,以家庭承包的土地面积确定补偿款。家庭内部分配问题,由家庭内部自行解决。原则上谁“有地”(有地,指初次分配土地时其作为家庭成员分配到了应有的一份土地)谁就有权利分到钱,但也存在例外情形。
2、出嫁女分配问题。一是在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土地被征用的,出嫁女在出嫁前在娘家有地的,出嫁后土地被征用给予补偿款的,出嫁女应当获得其在初次分配土地时分配的土地面积的补偿款,在家庭获得土地补偿款后应分给出嫁女一份。二是父母去世后土地被征用的,出嫁女没有随父母生活而由其他子女赡养父母的,出嫁女不能获得土地补偿款。
3、兄弟之间分配问题。一是共同赡养父母的情况下,父母的土地补偿款兄弟之间平均分配。二是签订“生不养死不葬”协议的情况下,由赡养父母的儿子负责赡养父母,父母的土地补偿款由赡养者获得,父母的土地按照谁赡养谁耕种的原则,通俗的做法是按照谁种父母的地谁获得土地补偿款,农民朴素地认为父母去世后谁种父母的地,就视为父母在生前对将来可能发生土地征用补偿等问题进行了交代、分配。
4、添丁减口分配问题。一是因结婚、生育增加人口的情况下,因土地没有重新分配,增加的人口没有增加土地,则按照谁有地谁有补偿款的原则进行分配。二是减口问题,如初次分配土地时有地,因到外地参加工作、转户口等原因不再耕种土地,但不否定其“有地”,在分配补偿款时通常也考虑其份额,除非其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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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2
肯定不合理,按照中国传统道德,孝敬父母乃被人称道,父母财产当然应当由赡养父母天年的子女继承,张三若无尽孝,有何脸提出平均分配。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01
根据法定继承的顺序,张家三兄弟都可以分得财产。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4.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所以,张三主张不合理。追问

“其承包土地”是否是其父母的遗产?“其承包土地”在父母去世后承包权是否变更?

追答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够继承的,但是其收益可以继承,不存在承包权变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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