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逾期费用就可以了。
未在规定日期之内归还图书,超期按0.10元/天·册收取滞纳金。
图书允许续借续借一次,续借期为30天,即总的借期为60天。但必须在借书10天以后、30天以内,办理续借手续。
1、休闲刊物阅览
在新馆一层“综合阅览室”,该室提供400余种中文休闲类期刊的在馆阅览。
2、视障读者借阅图书
视障读者凭残障人的有关证件,可在新馆负一层视障人借阅室免费享受盲文书刊、有声读物借阅,上网等在馆服务。
3、国学馆普通读者
读者凭本人南京图书馆借阅证或阅览证可在国学馆古籍原本阅览室阅览文献。需阅览古籍原本时,另请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军人证、港澳通行证或台胞回乡证等)。
4、、珍贵古籍原本阅览
有数据库、缩微胶片或影印本等替代品时,一般不提供珍贵古籍原本阅览。如无现有替代品,可提前预约扫描。咨询电话025-84356247。
5、、查阅民国文献资料
民国文献原本和影印本皆可在四楼囯学馆查阅。
6、图书馆上网
一层的“综合阅览室”和五层的“电子阅览室”可以提供读者访问因特网,读者也可自带手提电脑在馆内利用无线网络上网。
7、通过网络检索其它图书馆的公共书目
可以。在南图主页“公共图书馆链接”栏目下可以检索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等单位的联机公共目录。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图书馆-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