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大机床厂建造一幢新厂房,2003年3月1日从建设银行取得专门借款10 000 000元,期限3年,利率为6.5%。新厂房的建设从2003年4月10日开工并陆续发生各项支出。2005年2月5日,因款项迟迟不能到位,施工方停止了施工,直到2005年8月13日才恢复施工。新厂房于2005年10月16日完工,双方于2005年12月31日办完竣工决算手续。2006年5月1日,新厂房投入使用。财大机床厂对这笔专门借款的利息共计1 950 000元,全部计入了工程造价,形成了固定资产的价值。
【讨论】
(1)财大机床厂对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2)财大机床厂这样处理的意图是什么?对其利润会产生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