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意外受伤怎么处理?

在工地意外受伤怎么处理?怎样走程序?

你说的工地意外受伤是否是工伤还需要确定,如果是工伤,那么就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就根据工伤来补偿给你,包括医疗报销等等。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2-08
赶紧申请工伤认定,以后进行伤残鉴定后,要求工伤赔偿
第2个回答  2014-02-09
如果你是60或劳动者岁,还没有退役的情况下可视为工伤待遇,我们建议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但是,如果你有依法退休手续的情况下,不能按照损伤的处理,只是作为一个正常的雇佣关系,按照最高法院的建议“关于适用法律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解释审判到了一些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处理的问题“。补充回答如下:从你反映受伤属于外来务工人员,它不是由60法定退休年龄的限制,案件应当按照工伤待遇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在这方面,最高法院在以后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全市行政法庭是由于农民受伤,应适用于查阅“工伤保险条例”的答案,即((2010)行号10在他的话回答也有明确的规定。最良好的祝愿!请采纳,谢谢
第3个回答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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