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发生交通事故多长时间算工伤

我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正在申请工伤,但是公司提出上早班应该下午三点半下班,而我们从来没有三点半下过班,公司员工都知道早班是四点下班,刚好出事那天是中秋节,客流大,我四点四十左右从店里回家,四点五十左右就和一辆小车撞啦,算不算工伤?公司给劳动局的材料说应该三点半下班,是否影响我申请工伤?
现在店里的两个同事都怕公司找她们麻烦不敢去劳动局给我做证明~!现在怎么办啊?我有一份公司的考勤制度,上面没有明确规定员工的上下班时间,但面试时有口头说过早班下午四点后才可以下班。还说具体上什么班店长安排,当天完成工作方可下班。

是否工伤跟下班时间长短没有关系,对于工伤认定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不构成工伤。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1-26
是否工伤跟下班时间长短没有关系,对于工伤认定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不构成工伤。
法律分析
只要是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应该可以认定为工伤。需要注意的是,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相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9-11
只要是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应该可以认定为工伤。需要注意的是,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第3个回答  2012-03-14
“下班发生交通事故多长时间算工伤”,应该是在你下班合理的时间内,你要能证明你是“四点四十左右”离开店里,然后你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在你下班的合理时间内(加上中秋节的因素)。如果交通事故不是你本人主要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

【问题补充的回答】我说一个办法,但不知道效力怎样,你说“公司员工都知道早班是四点下班”,“面试时有口头说过早班下午四点后才可以下班。还说具体上什么班店长安排,当天完成工作方可下班”,你从现在开始,记录早班每天下班的时间,最好有跟班的签字,记录一段时间,以此证明四点以后下班是一种常态,并作为“面试时有口头说过”的一个证据。
第4个回答  2012-03-13
正如下面这位朋友讲的,只要你不是负主要责任,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工伤是自己申报或者单位在一个月内申报,你自己在一个月内申报,如果申报有困难,可以找律师。谢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