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于2009年5月16号从H公司赊购一批原材料并验收入库,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该批材料的价款为4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76.5万元,合同中约定的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企业采用总价法核算现金折扣。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本企业于2009年5月24日付清全部款项,则企业购买材料时确定的应付账款的入账价值为多少?(请高手您写出详细的思路和过程!大谢)
请问“合同中约定的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这句话怎么理解?不好意思,我是会计初学者,请您耐心帮帮我好吗??感恩了!
追答十天之内还款,给予2%折扣
二十天之内还款,1%折扣
三十天之内还款,没有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