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中如果双方都要小孩)应该归谁)男孩归男方,女孩归女方的可能性大不大

如题所述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两岁以下婴幼儿的,一般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确实无抚养能力,或者确实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譬如吸毒、服刑等等。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究竟由谁来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作出判决。如你想证据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举证证明有更多的时间照料孩子,孩子跟随你生活对于孩子本身成长比较有利来进行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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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21
我觉得如果女方不抚养孩子应该也承担一部分孩子的抚养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女方要求要5万元人民币作为离婚后的生活补贴(没有工作,没有房子要租房子住);如果不给钱,离婚以后还要在现在的家里住,一直到再婚为止。 因该是可以的。 我觉得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财产分配等问题先可以协商一下的,我个人觉得协议离婚比诉讼离婚好些,如果可以就相关的问题达成协议就不用诉讼那么麻烦了。 如果双方还有挽回的余地就不要离了,离了可能会给孩子带来不好的影响的,家庭的波动最可怜的就是孩子了。关于补充的看法,1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2我觉得女方可以的,因为男方并没有因伤病丧失劳动能力,收入来源的。3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果父母有给付能力,在下列情形下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一是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二是尚在学校就读。三是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4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所以打官司时她应该不可能赖掉的,你们达不成协议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判决的
第2个回答  2014-11-21
亲,这得看你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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