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要分两个层面分析:
一、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这个三者的权利是平等的,也就是平分遗产。只有这三种人都死了,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由于你母亲去世时,你父亲和你们兄妹还在,,第二顺序继承人的问题,我就不说了。
所以,你母亲三年前去世时,她与你父亲共同财产的一半就是她的遗产,这份遗产要由她的父母、你的父亲,还有你、你弟弟、你妹妹评分。
所以,如果你母亲去世时,她的父母还在,那么她的遗产就应当这样分配:父母1/5,你父亲1/5,你1/5,你弟弟1/5,你妹妹1/5。如果你母亲去世时,她的父母不在了,那么她的遗产就由剩下的四方平分。
也就是说,你的父母的共同财产的一半已经不再属于你父亲了。所以在你母亲身前所拥有的份额里,你父亲就只能有权处分他所继承的那部分了。
二、
从目前来看,夫妻共同财产中原属于你父亲的那一半,他当然有权处分。也当然可以立遗嘱,将财产交与子女继承。
遗嘱可以采用自书或公正形式。
同时,提醒你一下,遗嘱是可以由被继承人随时修改的,不需要得到任何人的同意。
而且,被继承人也可以再立新的遗嘱。时间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在前的遗嘱。也就是说,如果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的新遗嘱,旧的就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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