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一家公司,试用期内,没签定合同.现在工作还不满一个月,如果我现在辞职,公司是否应该按照我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我的工资?劳动法中的具体规定有吗?还是在司法解释中?是哪一条?我想知道的具体一点,到时候说出来也比较有效果.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