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到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不给我们正常放,去年十一长假的时候虽然给我们放了三天,但是十一月后面那几个星期天全把那三天放的给补回来了,而且还不给我们双倍的工资,请假的话还得扣我们工资,我们去找老总级的理论,他们给我们的答案是一个月只有四天假放,头月的时候已经放完那三天了,所以后面那几个星期当然就没得假放,请问这算不算是违反了劳动法!!!!,还有就是工厂因生产达不到一定的进度,而星期天得加班,但是不给我们双倍的加班工资,而且我们请假还得倒扣我们的工资,请问这有没有违反劳动法!!!!补充一点,上述说的情况都是没有经过我们被聘者的同意,公司自己决定的。(此家公司是广东省东莞市金业电子金业科技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