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要赔偿对方三万无力偿还强制执行配偶会受牵连吗?如果离婚还受牵连吗?

如题所述

  夫妻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属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偿还。
  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共有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起诉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主张债权。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追偿。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0-26
你的车没有买保险么,发生事故后,交警大队会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出具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后,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你赔偿。如果确实无力赔偿,强制执行时候会把你配偶名下财产列为执行对象,即使离婚,也无法逃避强制执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1-10
不管什么原因,你首先想到的不是同甘共苦...剩下的不用我说了吧?你这种人,谁摊上谁倒霉!
第3个回答  2016-11-10
【法律分析】
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一般来说,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考虑以下两个判断标准:(1) 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夫妻双方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不论该债务是否与家庭生活或夫妻共同利益相关,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2) 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虽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的利益指向为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该债务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所涉及的侵权之债,应从另一方对该机动车是否具有运行支配权和有无运行利益来判断,如符合这两项标准,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例如,若您丈夫的交通事故发生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其驾驶的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用于日常家庭生活(接送夫或妻一方上下班,接送小孩上学,为家庭购物等等)。夫妻双方共享了该车带来的运行利益,此时您应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若不符合上述情形,则属于您丈夫一方个人债务,你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4、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该债务是在你与对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即使您与对方离婚,该连带债务也并不会因此消灭。

【行动建议】
1、积极收集该笔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如该车属于您丈夫个人财产,也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
2、只有在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您为被执行人时法院才会强制执行您的财产,此时您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向法院积极举证该笔债务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债务;
3、配合法院要求,有条件的话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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