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给我交社保,去下家单位还需要开离职证明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4-03
小编在从事法律工作过程中,经常会有朋友过来咨询法律问题。前几天,有位朋友给我打电话,问了我一个关于缴纳社保方面的法律问题。问题倒是很简单,但据我所知,我朋友说到的这个事,还真是一个挺普遍情况。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这位朋友的妹妹今年夏天大学毕业,毕业后回到老家,在当地一家知名的大型企业找到了工作。7月1日入职,8月初,小妹妹领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份薪水,自然是非常地开心。但她也发现了一个问题,按照自己劳动合同里约定的税前工资,扣除掉五险一金和个税之后,到手的钱应该没有那么多。

这是怎么回事,公司为什么会多发几百块钱给自己呢?小妹妹担心这中间有什么事情,于是去找人事部同事咨询,这才发现原来是人事部没有给她缴社保。按照公司的说法,新人在试用期内公司都不帮新人缴社保,这是公司的规矩,因为公司的新人很多,很多新人在试用期内就跳槽,人员流动频繁。针对新员工,人事部要先办理劳动关系和社保转入,当遇到该新入职员工是应届毕业生的,还要创建社保账户,结果没干两个月新人离职,人事部又要去办帐号封存和社保转出,手续太麻烦,给公司人事部门带来了很大的工作量,所以公司才有这么一个“新人在试用期都不缴社保”的规矩。

我这位朋友问我,公司这么做合法吗?我明确地告诉他,是不合法的,而且对于公司来说,这么干的风险是相当大的,如果有员工打电话到12333举报公司的违法行为,公司要面对的麻烦可比去给新人办社保要麻烦的多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在用工开始的第一天就建立了,不需要等到转正。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因此,即便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单位不为试用期劳动者缴纳社保属于违反用人单位法定义务的行为。

试用期不给员工缴社保,绝对不是个案,在以往的工作中,我遇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的公司为了规避法律风险还会自作聪明,在员工入职时要求员工签署试用期自愿要求公司不必缴纳社保的承诺书。其实这么做毫无意义,因为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给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另外还有公司玩起偷换概念的把戏,对于刚入职的应届毕业生不谈试用期,而称实习期,实习结束表现良好就直接转正。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在校大学生实习期间是可以不用缴纳社保的。但这也毫无意义,应届毕业生已经毕业,也已经入职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建立起了劳动关系,不管公司怎么称呼应届毕业生刚入职的这几个月,事实上就是试用期,同样也是必须缴纳社保的。
第2个回答  2019-05-13
要的,不然人家怕引起用人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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