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但没有交五险一金还需要原先公司开离职证明吗?

如题所述

需要。签了劳动合同,就构成了劳动关系,那么到了新公司入职的时候就需要提供原先公司的离职证明。倘若和原来的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构成法定的劳动关系,就不要提供离职证明。买五险一金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关系。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有的公司会要原单位的离职证明,主要是为了证明你不存在双重用工的情况。但离职证明不是必须的,这是公司的制度规定,可以和新公司协商。即使没有离职证明,也可以缴纳五险一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8-30
签了劳动合同,就构成了劳动关系,那么你到了新公司入职的时候就需要你提供原先公司的离职证明。倘若你和你原来的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构成法定的劳动关系,就不要提供离职证明。买五险一金和你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关系。
第2个回答  2018-08-3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的赔偿责任,主要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也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能享受自主创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等损失。
友情提醒:不管原公司有无社保,离职时都应该索取离职证明,以防新单位需要根据离职证明上的工作年限,来定年假、社保开户与否等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