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迁移户口,那大学通知书还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盖章吗??

通知书是这样写的:广东生源“新生入学时不需将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但新生必须持盖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新生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在《录取通知书》盖章确认后,《录取通知书》方为有效,否则《录取通知书》视为无效。

是这样的,因为学校可能有他的顾虑,他会觉得这样做会保险一些,或者能减小出现意外问题的几率。
但是派出所是否会给你盖章,完全取决于户籍政策是否有此相关规定,如果没有,派出所一般是不会给你盖这个章的,就是说派出所未必有此项义务。
但是作为学生个人来讲,既然学校要求你去盖章,那肯定要去盖咯,比较到学校报到什么事情都由不得自己呀。趁现在在家休息,想想办法,找关系去托派出所的人给盖一个。其实,这不是什么大事情,他们也不会担什么责任的。
我说的基本就差不多了到位了,如果较真的话,就要看教育部是不是给公安部发函来讲这个事情了。如果公安部有这样的文件,你去,他理所当然的会给你盖,否则的话,就要看派出所心情如何了……
祝你大学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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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3
不迁移户口,就不需要公安机关盖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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