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被村里一个党员打了,受伤花了2025元医药费。住了5天院。然后派出所出面调解了,就给我2000元。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什么的都没有给我一分钱。派出所也没有对他作任何处罚,拘留 罚款什么的,说叫我算了,说同村人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就叫我签了字。他们有点欺骗的行为,当时是违背自己意愿签的字,我感觉不合理,我能再申诉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