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我爷爷的老宅,现在写着我大伯的名字,我爸还有权利去分夺吗?事情是这样的:那间房子是我爸爸和我爷爷盖的,原本在祖屋档案的时候写着我爷爷的名字,后因97年的时候政府有补办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做到我大伯的名下,现在遇到拆迁了,大伯把钱拿走,不给我们,我们打算跟他打官司有戏吗?我爷爷奶奶目前还健在,全村的人可以证明那家房子为我爷爷所有。这场官司有戏吗? 祖屋的档案,国土局会留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