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如题所述

离婚财产协议是准备离婚的夫妻之间签订的协议,内容包括对夫妻双方个人财产、婚后所得的财产和债权债务、未成年子女抚养达成协议,此协议在离婚后对夫妻双方都具体法律约束力。
在拟定离婚协议时应注意写明以下事项:
1.需要采用书面形式;
2.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身份、住所;
3.结婚登记的时间;
4.列明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动产的写清楚名称、现市价:不动产的写明房产证地址、所有权人名称、登记日期);
5.列明夫妻双方的婚后财产收入来源(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养老金收益等);
6.婚后继承或是受赠的财产如何分配;
7.注明夫妻双方对婚前及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8.夫妻婚前和婚后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
9.未成年子女由谁抚养,谁付抚养费,写明每个月多少钱,如何支付;
10.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1.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3.留出双方亲笔签名和签定日期的地方,此协议需要在办理离婚登记的工作人员面前签署。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1-11
离婚协议书这样写才有法律效力:
一、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号。
另起一行写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的时间、地点、婚后有无子女。
如有子女,写明子女的姓名、性别及出生日期。
二、双方当事人同意登记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金额及支付、探望权的行使
1、写明子女的抚养权归哪一方行使,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期限及方式。
2、建议约定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按期给付抚养费的违约责任。例如,“男方逾期支付上述款项的,除应继续支付外,另按日5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日止。”
3、关于探望权的约定建议细化,细化到每周探望的次数、时间,法定节假日的探望时间等内容,避免将来因探望权的行使再起纷争。
四、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银行存款、房屋、车辆、股权、股票、住房公积金及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个人专有财产等,并列明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财产数量较多的可附清单)
1、房产
(1)写明房屋的坐落位置、购买的时间、产权登记人,离婚后房屋所有权归哪一方所有。
(2)明确房屋是否存在贷款,如存在贷款的,写明抵押权人的名称、离婚后贷款谁哪一方承担,以及对方不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的违约责任
(3)如需要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写明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时间或要求,以及对方不能协助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违约责任。
2、车辆
写明车牌号、车型号、登记人等基本信息,离婚后车辆归哪一方所有,车辆是否存在贷款,如存在贷款,约定离婚后贷款由哪一方承担。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1、列明公司的名称,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占的份额等基本信息以及双方分割有限公司股权的具体方式。
2、由于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如果非股东配偶一方成为有限公司股东的,需要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否则,即使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非股东配偶一方成为
有限公司股东的,相关约定也无效。
3、股票
建议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具体的分割方式,股票的分割既可以按数量分配也可以按市价分配。
4、住房公积金及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及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建议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具体的分割方式
5、个人专有财产可以直接约定为: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个人专有
财产(首饰、衣服、日用品等)归各自所有。
6、其他财产
五、债权的享有和债务的承担
写明夫妻共同债权、夫妻共同债务的种类、数量及承担方式。
特别提示: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的,该约定仅在夫妻双方之间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夫妻双方离婚后,债权人仍可就夫妻共同债务起诉任一方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六、对离婚当事人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该条款在一方存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适用)
七、其他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的事项,包括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违约条款、协议的文本及效力等内容。
八、离婚当事人的签名、离婚协议书的签订时间
婚姻律师李晓娟,杭州专业离婚律师,只办理婚姻案件。
擅长: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分家析产、协议起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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