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只规定买家在付了定金后如果不想要房子了定金就就要不回来,而卖家在买家付了定金之后如果不想卖了只要退还订金即可!而不需要付违约金。请问,这合同合法吗? 我可以视这份合同为无效吗?请问达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