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情况:本人09年9月进入一家外资企业工作,2011年9月提出辞职,期间一直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帮我缴纳5险1金(2011年7月公司让我签劳动合同,由于本人计划辞职,所以没签)。请问:我辞职后,能得到公司赔偿吗?2.另外我现在在外地,住房公积金的卡在我身上,要取出来一定非要本人到所在地去办理吗?能代办吗?
随便问问而已,如果真有赔偿,我也不会要求的。只是这次辞职的过程很不愉快,某些办事的人素质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