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这样一个问题。据说,购买房产不满五年的,过户缴纳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很高。(营业税--全额的5.5%;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是否满五年到底是以什么为标准呢?是以购房合同签订的日期为依据,还是以房产证上的日期为标准呢?
我的房子是2006年5月买下的。因为开发商的债务纠纷问题,房产证直到2010年8月才办下来的。如果今后1年内我卖房子,税收缴纳若是以房产证上时间为准,会对我卖房产生不利影响的。我该怎么办?请专家指教!
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按“孰前原则”确认。
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前”的原则确定购买住房的时间。
是否满五年是以房产证或契税票孰先的原则,哪个先满五年,交易时即可免征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新政,营业税从5年改为2年了。满两年,交易时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还是满五年免征。
扩展资料:
交易税费
1.营业税:(税率5.55% 卖方缴纳)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这里有两个要点:
①购买时间超过5年这里首先看产权证,其次看契税发票,再次看票据(房改房看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这三种证件按照时间最早的计算。一般地税票据早于契税发票,契税发票早于产权证,房改房中时间最早的是房改所收的定金的票据。
②所售房产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
另: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证是否过5年都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卖方缴纳)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
①家庭唯一住宅;
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