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公司交社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挂靠”缴社保违法,虽然挂靠公司交社保本身并不属于违法,且事实上有相当部分的企业在为非员工代缴社保,但无论是对于企业还是个人,挂靠公司交社保还是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作为企业,应当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保存好委托代缴社保协议,避免被人利用,从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社保挂靠是指劳务代理,目前好像还没有法律明确说这种方式交社保犯法(仅仅指在劳务代理公司交社保,不通过这个劳务公司领工资,纯碎的只为交社保)。
还有一种挂靠就是说正常的社保局人事代理,就是以个人的身份交的,这个是社保局的一个正常业务;还有一种就是挂靠在一个真实的企业单位,但是你并不在这上班,也是纯碎的为了交五险,然后享受工伤、生育、事业待遇。这种的就不好说了。
扩展资料:
社保挂靠是指想要购买社保的个人,由于某些原因,没有公司为其缴纳社保,所以就将社保挂靠在专门办理社保代缴的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为其购买社保。
按照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而以社保挂靠的形式来缴纳社保的,个人与代理机构实际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
社保挂靠的好处
简答来说,社保挂靠对企业的帮助是:提高效率,规避风险,节省成本,促进发展。
具体而言:
1、帮助人力资源部门从繁重的重复性事务中解脱,专注于核心的战略性工作,从而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高度和核心竞争力;
2、提供接触新管理技术的机会,提高响应的速度与效率;
3、规范操作,有效遏制随意性的薪资、员工管理,对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起到促进作用;
4、降低成本,舒缓资金压力,克服企业很多的规模经济弱点,在国内由于劳工权利意识的提高、就业安全体系和劳动法令的普及,人事直接间接费用及外围成本不断地增加,人力资源管理业务外包可以降低企业风险,摆脱杂务干扰,最终引导企业专心经营核心资源,发展核心竞争优势;
5、避免大量投资于人才所带来的不确定风险;
6、简化流程,节省时间,提高员工满意度;
7、不会因社保专员的专业性不强操作不当引发纠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挂靠
这样的做法不违法的。
关于社保代缴是否合法,是要分情况而定。有一种社保挂靠是合法、合理的。比如:外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社会保险并不是由实际用工单位缴纳,而是必须由人力资源公司缴纳。此时,外企和人力资源公司之间签订合同,约定由后者代给前者单位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可以称为“无劳动关系的,但由用工单位和专业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代缴社会保险”关系的挂靠社保。
另一种做法就是不合理的,但又不违法的做法。常常发生在外来务工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身上,这两类人群由于单位不固定,导致社保缴纳成为问题。并且,多地对于非本地户口的个人缴纳社保有限制。比如:在杭州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体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由此可见,这是社会保险政策不完善之处,导致外来人员寻找单位挂靠社保的情况。
拓展资料:
社保挂靠的注意事项:
看营业执照范围,注册资金多少,法人身份证,公司三证是否齐全;
看公司资质,是否有苏州市劳动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人力资源许可证书,劳务派遣证;
看办公地点跟营业执照是否匹配,公司名称是否能体现(防止空头公司),办公场所的布置是否合理(办公桌,打印机是否有,电话号码是否匹配?人力资源公司一般都有大的资料柜子),办公室地点是为正式办公楼,不要路边的小门面那种。
看其他渠道是否完善,例如网站,微信微博是否相互映衬,公司部门是否齐全,客服是否完备?
看公司发展过程,即公司成立的时间和发展的时间以及公司的发展规模情况,公司主要的经营业务范围,经营的规模对比。
看专业程度,通过商谈了解办事人员的专业度,办事时间,通过网络了解业内口碑,即同行和客户对公司的评价,这一点可以在业务量上体现。
个人申请社保代理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找有正规资质的代理公司做,合法的人事代理公司,不但有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还有当地人社局批准核发的劳务派遣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个人社保代理切不可找一些没有资质的公司代理。
参考资料:
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内为其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登记。未办理社保登记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保法虽然没有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为“非员工”缴纳社保费用,但挂靠过程中,企业会伪造工资表和单位员工花名册等劳动关系材料,这些是违法行为。另外个人挂靠也存在风险。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个人参加社保能够得到社会最基本的保障,是非常有必要的:
1、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
2、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间断前连续缴费满5年并没有报销过大病医疗费的,其再次缴费的时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
缴费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再次缴费时,6个月以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并且,只报销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挂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