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诗:兼有诗与散文特点的一种现代抒情
文学体裁。它融合了诗的表现性和散文描写性的某些特点。从本质上看﹐它属于诗﹐有诗的情绪和幻想﹐给读者美
和想象﹐但内容上保留了有诗意的散文性细节﹔从形式上看﹐它有散文的外观﹐不像诗歌那样分行和押韵﹐但不乏内在的音乐美和节奏感。散文诗一般表现作者基于社会和人生背景的小感触﹐注意描写客观生活触发下思想情感的波动和片断。这些特点﹐决定了它题材上的丰富性﹐也决定了它的形式短小灵活。
散文诗是一种近代文体﹐是适应近﹑现代社会人们敏感多思﹑复杂缜密等心理特征而发展起来的
散文诗与抒情诗的区别。抒情诗由于要讲究句式的整齐或大体整齐和音乐韵律,因此,即便是自由体的抒情诗,在表现心灵或情绪时也不能不受到较多限制。正是为了突破限制,更舒卷自如地写出心灵的真实状态,于是才有散文诗这一文体的诞生。
散文诗与诗歌的不同之处在于散文诗经常运用描述和议论的表现手段。
与诗相比,散文诗没有诗的韵脚、节奏、音节、行数、排列,即没有诗歌的外形式的羁绊。散文诗的形式至少有如下几种:散文的形式,散文与诗交错排列的形式,即整段“散”的文字与单句(诗句)的交错。这是抒情诗不可能有的自由自在的形式。
诗歌的特点
诗歌是高度集中地概括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它饱含着作者的思想感情与丰富的想象,语言凝练而形象性强,具有鲜明的节奏,和谐的音韵,富于音乐美,语句一般分行排列,注重结构形式的美。
我国现代诗人、文学评论家
何其芳曾说:“诗是一种最集中地反映社会生活的
文学样式,它饱含着丰富的想象和感情,常常以直接抒情的方式来表现,而且在精炼与和谐的程度上,特别是在节奏的鲜明上,它的语言有别于散文的语言。”这个定义性的说明,概括了诗歌的几个基本特点:第一,高度集中、概括地反映生活;第二,抒情言志,饱含丰富的思想感情;第三,丰富的想象、联想和幻想;第四,语言具有音乐美。
散文诗兼有散文和诗歌的特点,是一种文学体裁。十九世纪中叶流行于欧美。它的第一个特点是篇幅短小,不分行,不押韵,但具有浓郁的抒情色彩,充满诗的意境,有内在的音乐美和节奏感。第二个特点是内容的跳跃性,以凝炼的语言营造诗情画意。第三个特点是多用象征、暗示等手法扩大内容和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