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男方的父母在其婚前付首付买的,房产证没有写女方的名字,离婚后女方依然分到40万,这是怎么回事

婚后没有参与还房贷,孩子需要买的的东西,包括上学的学费这些绝大部分由男方和男方父母出。不知道这40万是怎么得到的,丈夫工作很忙,妻子经常抱怨没时间陪她,这40万是精神补偿费?而且我打听到了,这40万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是男方单方面拿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一部分钱是另外的,好像也有30万左右,反正算是有钱人。

虽然是男方付的首付,但婚后的女方帮着还贷款,离婚后应该给予补偿。追问

没参与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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