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闹离婚期间,妻子偷偷将丈夫银行卡上的钱转走,是违法行为吗?

如题所述

您好,夫妻闹离婚期间并没有正式的离婚,因此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时候妻子偷偷将丈夫银行卡里的钱转走,是属于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丈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如果您发现妻子转移财产的时候您们还没有离婚,你们只是在闹离婚,还没有正式起诉离婚的话。您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因为妻子有偷偷将丈夫银行卡里的钱转走,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如果您发现妻子转移财产的时候你们已经离婚了,是在离婚后。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