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得到工伤赔偿金需办什么手续?

工伤鉴定已经被评为5级,公司有办保险,请问要得到工伤赔偿金需办什么手续?

第1个回答  2006-02-12
1.社会的工伤保险
a.如果你是有等级的,那么工伤认定肯定已经得到了.
如果有工伤认定,那么你可以报销发生的药费(停工留新期内)
b.停工留新期内可以得到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实得工资.
c.住院其间有个住院补助费用天津地区10.5元/天.
d.你有了等级,根据5级向企业索取赔偿.如果企业拒绝支付,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如果你自愿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还可以得到医疗和再就业补助金.这个费用如果企业不于支付,那么你还是可以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22
1、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
2、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和《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连同医疗费原始发票、《工伤认可证》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因工残废证》、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批复、工伤(亡)之前12个月的工资发放表、供养直系亲属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缴费证明等一并上报。
3、属交通事故的,须上报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
第3个回答  2006-02-12
1、工伤由何部门认定? 工伤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

2、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时,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当地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时应主要提交三方面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书;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书等。工伤认定申请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结论,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所在单位。
第4个回答  2006-02-11
一个案例:我的工伤赔偿金何时到手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05-03-31

一场飞来横祸

周国盛是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人。1998年3月,他满怀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来到车城———十堰市,并被十堰市某汽车总公司服务站招聘为维修工。服务站是汽车总公司下属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2001年9月,汽车总公司将服务站租赁给某贸易公司管理和经营,租赁期间的一切业务均以服务站的名义进行。

参加工作后,周国盛一心想改变自己的人生,但是,一场飞来横祸使他的梦想破碎。

2003年2月22日,周国盛受服务站指派到河南为客户修车,次日从河南返回。凌晨5时许,当周国盛等人乘坐汽车行至十堰市武当路时,不小心撞在路边的一棵行道树上,同车的另外两人受了轻伤,而坐后排的周国盛想用手撑着坐起来,可怎么也动不了。同事立即将他送往十堰市人民医院。

经医生诊断,周国盛头皮挫伤、泌尿系统感染,更严重的伤情是多发性脊椎骨折。

周国盛受伤后,贸易公司派人看望周国盛, 见周国盛伤势严重,就先行垫付了5万元的医药费。

周国盛因脊椎骨折动了手术,上了两块钢板。住院两个多月了,一次医生在检查时对周国盛说:“你的手还好吧,以后就要靠双手生活了。”周国盛感到奇怪,在他的一再追问下,医生才告诉了实情。周国盛惊呆了,原来以为住几个月院就能重新回到他喜欢的修车工岗位,现在看来这是一个遥远的梦。

收到交通事故赔偿金

经过3个多月的治疗,周国盛虽然出院了,但腰部以下已完全瘫痪。

从活蹦乱跳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个残疾人,周国盛怎么也不能接受这个现实。周国盛找到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委员会和劳动保障部门请求鉴定。经鉴定为伤残一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周国盛拿着鉴定书找到贸易公司讨说法,贸易公司答应按交通事故进行赔偿。经过多次交涉,周国盛终于在2003年10月23日与贸易公司达成赔偿协议:贸易公司一次性赔偿12万元(含周住院期间公司已支付的5万元医药费);周不再以任何借口向贸易公司索要任何费用,并放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贸易公司索要赔偿的要求。

拿到交通事故赔偿金的第二天,家人护送周国盛来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医院准备做手术,但风险很大,他们最终放弃。为了给周国盛治病,家人先后从陕西和老家请来老中医,但病情并不见好转。

多次求医无果,赔偿金早已用完,周国盛的情绪越来越差,甚至想到轻生。周国盛心里有个疙瘩:自己成了废人,难道就没有人负责?以后周国盛通过咨询律师了解到,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不是一码事,自己还可以请求工伤赔偿。这又使周国盛看到了希望。

谁该对工伤负责

周国盛满怀希望找到贸易公司要求工伤赔偿,但贸易公司称已经赔偿了12万元,不可能再赔了。周又找到汽车总公司,汽车总公司称,你现在是贸易公司的职工,要找就找贸易公司,这事与汽车总公司没有关系。随后,周再找汽车总公司时,每次都被门卫挡在门外。

谁该为自己的工伤负责?周国盛只好找到十堰市茅箭区人事劳动保障局,请求工伤认定。茅箭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经过多方调查后认为,周与贸易公司的协议是针对交通事故人身侵权而赔偿的款项,不是工伤赔偿,周国盛受伤既是交通事故又是工伤。

2003年12月23日,十堰市茅箭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作出认定:周国盛在2003年2月23日事故中受到的伤害是工伤,事故责任单位是汽车总公司服务站。

汽车总公司对该认定不服,遂向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04年3月20日,茅箭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茅箭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的认定。

汽车总公司又于2004年4月27日向茅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于2004年6月20日作出判决,驳回汽车总公司的诉讼请求。

工伤赔偿能否到手

其实早在今年4月份,被逼无奈的周国盛就把汽车总公司告上法庭,明确要求总公司解决三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问题、终身护理费和补足按工伤赔偿的差额部分,共计赔偿10万元左右。可是,由于当时工伤责任主体尚未落实,由谁支付周国盛的工伤赔偿金没有明确,法院没有宣判。

现在有了工伤认定,周国盛认为事情已经很清楚,可以很快拿到工伤赔偿金了。周国盛找到法院打听消息,法院表示很快就会开庭。周国盛坚信,法院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11月2日,周国盛聘请的律师传出消息,汽车总公司现正在进行资产清理,汽车总公司以后是什么样现在还不好说。周国盛也表示很担心,即使法院判下来,能不能拿到赔偿金还是个问题。

参考资料:http://www.cnxuexi.com/jiuye/guanlizhinan/laodongfawu/gongshangbaoxian/34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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