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父母离异,父亲和阿姨已登记结婚快10年,有一个妹妹(不是我父亲的)不在我们户口上。
现状:我用父亲的公积金买房,登记用我和父亲两人的名字,那么这份房产是否就是属于我和父亲共同拥有,其次再是阿姨?换句话说,在父亲的同意下,我是否拥有处置这份房产的资格?
谢谢!
哎,我又觉得万一引起他们两个吵架,又是我的不是了。恼火的很。
是不是哦?是不是哦?是不是哦?但是这个是需要公证的吧?
追答因为是用你父亲公积金买的,所以可以说是你父亲出的钱。你阿姨没有出钱。不属于共同财产。
要公证等一系列法律程序。
我和我爸之间没有任何问题,主要就是考虑阿姨那面。我就是想知道,房子是我和我爸共同买的,她是否也要资格参与分配?
追答我补充说的是:婚后购买的都算夫妻共同财产,阿姨也有处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