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房产的法律问题

前提:父母离异,父亲和阿姨已登记结婚快10年,有一个妹妹(不是我父亲的)不在我们户口上。
现状:我用父亲的公积金买房,登记用我和父亲两人的名字,那么这份房产是否就是属于我和父亲共同拥有,其次再是阿姨?换句话说,在父亲的同意下,我是否拥有处置这份房产的资格?
谢谢!

不是的,所有权归你,你父亲,阿姨共同拥有。除非阿姨自愿放弃产权,并公正追问

哎,我又觉得万一引起他们两个吵架,又是我的不是了。恼火的很。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2-15
新婚姻法规定,谁出钱房子就是谁的。这房子是你和你爸爸的。跟你阿姨没有关系,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只要你阿姨没出钱。追问

是不是哦?是不是哦?是不是哦?但是这个是需要公证的吧?

追答

因为是用你父亲公积金买的,所以可以说是你父亲出的钱。你阿姨没有出钱。不属于共同财产。
要公证等一系列法律程序。

第2个回答  2012-02-15
房子是你和你爸买的,处置权属于你爸和你。你两要协调处理,其中一人无处置权。追问

我和我爸之间没有任何问题,主要就是考虑阿姨那面。我就是想知道,房子是我和我爸共同买的,她是否也要资格参与分配?

追答

我补充说的是:婚后购买的都算夫妻共同财产,阿姨也有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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