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成年未婚的人”的户口”现在是在父母家。想问:
1. 如果该“成年未婚的人”的人在同城买了房子后,是否可以另立户口?
2. 从法律角度讲,另立户口的利弊。
3. 另立户口后,原户口上该“成年未婚的人”的那一篇上回如何写?
是否会被注明“户口迁往的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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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诸项清楚地回答。“请到户籍所在地去问”之类的回答就算了。
如果另立户口后,是否必须更改“身份证”的住址呢?
(1)可以立户口,需要去新房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收纳证明。
(2)利弊关系不大。比如利,和父母同时需要用户口本办事时不会冲突了。其它情况下没有任何利弊。
(3)原户口本注明:迁出。无地址。
(4)身份证未到使用年限,不需要改。户口迁了多个地方,身份证地址未变,无任何影响。
1、一般另立户需要立户本人写申请且另立户的户主必须年满18周岁,户口本户主签字同意,所在村委或者居委会提供证明,最重要的是必须提供房产证或者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书去户籍派出所办理。
2、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
3、分户标准:公民因房屋析产、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
扩展资料:
分户条件: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参考资料:
从父母家另立户口没有利也没有弊,从父母家另立户口相当于你自己拥有了一个户口本,不影响正常生活。
如果“成年未婚的人”的人在同城买了房子后,可以另立户口。另立户口后,原户口上该“成年未婚的人”就没有你的名字了,你是独立的户口了。会被注明“户口迁往的住址”的。
从父母家另立户需要满足的条件: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分户
另立户口后,作为子女,父母的房产是否还有继承权。
追答继承权跟户口没有任何关系!第一继承人是伴侣,其次是子女!另外,如果父母选择赠与他人,即使你有继承权也无济于事!当然,父母不给孩子遗产的案例属少数!
追问想知道,另立户口后,原户口的原来的那一页会如何变化?被撕下?被盖章?被注释?注释的话注释的内容?
另外,另立户口,是否有新住址的房产证和本人身份证以及原户口本就可以了呢? 谢谢!
原户口本一个“迁出”的红章,不用撕毁!以后迁回会另增加一页!新户口,需要你新住址派出所开具的接收证明,然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户口本、房产证(如果房贷期,是房产证复印件加盖红章,这个可以去房管局咨询),即可办理新户口!
追问谢咯!!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原户口也可以用?不是迁出了吗?迁出后原户口的原来那一篇上如何变化?被撕下来吗?
追答都得换新的 当然如果你有办法 不把原户口那过去 或者用一本假的去换 那就户口也还是可以用的
追问都得换新的是什么意思?
原户口上面如何显示?
就是都得更新 就户口上属于你的那一页会没了
就跟你户口迁移一样 户口迁移了 旧户口得上缴
这里面有很多巧可取 不是有很多人有很多户口吗 就是取巧的
一个子女另外买房,但是,父母和其他兄弟的地址没有变,是没有必要更新的啊?
为何原户口也要更新?还是在原户口的其中一个子女的那一页上注明“已迁移”??
请描述清楚。谢!
旧户口册会换新的户口册,只是本更新了,原父母信息是不变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