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写明基本工资1200元加绩效工资,但是在实发过程中由于绩效未完成,拿到手里的只有1150?

劳动合同上写明基本工资1200元加绩效工资,但是在实发过程中由于绩效未完成,拿到手里的只有1150,理由是扣除了医保、社保,这是国家规定必须缴纳的,所以实发拿不到基本工资,还理直气壮的给了这个理由。所以扣下来还达不到合同上说的基本工资1200,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吗,另没有给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请专业人士回答,谢谢!我没有财富值求帮忙

1200元加绩效,就是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1200元,绩效工资是另算的,即使绩效完不成也与1200元无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每月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个标准是剔出了社保费用后的标准。大多数地方也是这样规定的,但是据我所知如广东和内蒙等地规定的最低工资中是包含社会保险费用的。你是哪里的,你可以查一下你们当地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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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21
根据你的叙述,提供以下几条意见供你参考。
1、若员工没有完成绩效考核任务,员工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不享有绩效工资是合理的。
2、实际到手工资低于劳动合同书载明的基本工资并不一定违法,因为,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共同义务,相应的劳动者也承担部分缴费责任,用人单位代为扣缴是合法行为。但实际发放到劳动者手里的工资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否则即构成违法。
3、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对此,你仅能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2-21
1、劳动合同中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是按应发数的,你的应发数=1150+扣除个人应缴的社保、医保、失业保险,应大于1200元。如果应发数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法的,也符合劳动合同的。
2、住房公积金。单位缴本人工资的12%,个人缴12%。但国家法律不是强制性的。可以要求单位给缴住房公积金。
第3个回答  2011-12-21
单位为劳动者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是应尽的法定义务,单位的行为并无不当
但单位不为你们缴纳社会公积金的行为是违法的,你们可以向当地的公积金中心投诉
第4个回答  2011-12-21
1,若没有完成绩效,可以不发这一部分。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2,公司应给员工交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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