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伤鉴定做了评为十级,赔了我31000元。我现在合同期满了不想在公司做了要离职,之后还有补偿金吗?

那个补偿金是怎么补偿的?还得补偿我多少钱?

  离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之前已经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现在合同期满,不想与公司续签合同,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公司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公司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均由公司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2-26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补偿有2部分组成(5-10级伤残)=一个是工伤保险基金给的+还有一个就是公司给的(但是公司给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般是要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你的)
所以我想问个问题,你那31000是光是工伤保险基金给的还是工伤保险基金加你们公司一起给的??追问

工伤保险给我的

追答

那么就可以按照第二条进行赔付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重庆地方的一次性伤医疗补助金是2个月的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6个月的工资。所以公司要支付你8个月的工资。
对了你是上海的,呵呵 没注意。
上海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共为5个月的工资。

追问

要是公司不给那该怎么办????

追答

还能怎么样 - -! 带上你的伤残鉴定证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告公司呗

第2个回答  2011-12-26
这个十级伤残赔你31000元,说实话,已经不少了,这个已经赔偿到位了,所以你自动离职时按照常理,是无法得到其他补偿金的,但你可以努力争取一下。
第3个回答  2011-12-27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七至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五十个月,六级计发四十个月,七级计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十个月,六级计发八个月,七级计发六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
纵横法律网 李梅胜律师
第4个回答  2011-12-27
1、这里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你没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应领到的赔偿金,另一个是双方解除合同后你应领到的赔偿金。
2、按你所述,31000元主要是你尚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领到的一次伤残补助金。(主要是你7个月的本人工资)。
3、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笔费用也相当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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