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发放工资高于社保基数,年检的时候该如何操作?

按照规定是要根据员工实际发放的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保的,但是我们是新公司,我之前也没有做过这块,所以一直都以为是像公积金一样可以选择的,所以我们都是按照最低基数来交的,年检的时候,社保局的人说我们涉嫌瞒报缴费基数,不但要补缴,还需要交纳罚金,请问作为企业来说还有什么补救措施吗?

高于社保基数,规定如下:

1:缴费基数根据你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定,但不能低于最低基数,不能高于封顶数。

2:如果实际工资高于社保最低基数,仍然按照社保最低基数缴费,单位这样做是不合法的。

3:这样做企业风险也大,就算员工当时同意按最低交,事后仍然可以反悔,法院仍然会支持个人的主张

解决方法;想社保局反映真实操作情况,接受处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3
只要是事实,社保认可去年领取过工资的部分人员今年已经离职造成这种情况的。
关于补充问题:就是社保说的这种处理结果的。
你只能向社保作出诚恳、合理的解释,请求他们放你们一马了,且不可弄虚作假,社保可不是吃素的。
祝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18
只有做两套帐,做一套应税帐务,里面做的工资按社保基数一致的金额核上,要不把多发的工资以其它名义做出来
第3个回答  2015-11-19
只要是事实,社保认可去年领取过工资的部分人员今年已经离职造成这种情况的。
关于补充问题:就是社保说的这种处理结果的。
你只能向社保作出诚恳、合理的解释,请求他们放你们一马了,且不可弄虚作假,社保可不是吃素的。
第4个回答  2015-11-06
把其中高出来的工资数安装绩效的形式发放,好比发1000块钱工资 ,可以说是发500工资 ,500绩效。
找做数额的问问咋办,把会计凭证做好!我们公司是基本工资不如实发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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