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高考各省录取分数线

如题所述

全国范围内,1984年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呈现多样,各地依据自身情况划定。北京作为教育大省,其录取标准相对较高,对文科考生要求412分,理科考生需达到423分。


河北作为人口大省,其分数线为文科452分,理科考生需达到477分。值得注意的是,各省份遵循先文科后理科的录取原则。


黑龙江和吉林在1984年的录取分数线上,文科与理科之间存在20分左右的差距,分别为426分与445分,431分与443分。


辽宁的录取分数线稍高,文科考生需达到435分,理科则需452分。内蒙古的录取标准则较低,文科411分,理科422分。


山东的录取分数线明显较高,对文科和理科考生的要求分别为457分与481分。江苏的分数线相对稳定,文科462分,理科484分。


浙江的录取标准为文科471分,理科497分。福建的分数线则为文科478分,理科489分。


广东的录取分数线上,文科461分,理科469分。湖南的分数线则为文科471分,理科495分。


广西的录取分数线分别为文科441分,理科455分。四川的分数线为文科431分,理科458分。


河南的录取标准对文科考生设定为461分,理科考生需达到491分。全国各省份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各有特色,反映了各地对教育的不同重视程度与教育资源的分配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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