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11-01
你说的情况属于继承。在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的情况下,别人没有权利单独取得这个财产,户口本上的人如果和被继承人没有亲缘关系或者被继承人留有遗嘱单独给予某人,其他人都不得分享继承财产。如果房子权属不清,那么可以视为家庭共同财产,家庭成员当然可以取得。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房地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开始。法定继承顺序分两种。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继承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还规定:房地产继承应是权利与义务的双继承,即遗产在清偿了债务后才能继承。
要想继承到你父亲的名下必须你爷爷的户口上所有人到公证处公证,证明他们同意才可以!
办理手续及缴纳费用如下:
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经过继承权公证(当地公证部门办理)和继承登记(当地建委办理)两个步骤,继承权公证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
1、公证费:按受益额(即所继承房屋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2、登记费:300元/件;
3、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5‰;
4、权证印花税:5元/本;
5、交易手续费: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5‰;
6、评估费:各地好像不同
基本是这样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